为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各项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禁止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二、开展活动需安排工作餐时,应选择自助餐或简餐,并严格控制就餐人数;
三、严格差旅费管理,学术会议邀请的讲课、主持、讨论专家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选择住宿酒店;
四、不得变相公款旅游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向企业、会员单位或个人转嫁差旅、餐饮等费用;
五、会议活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现场不摆放花草、不发放纪念品和不必要的文具;
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学会资源谋取私利;
七、不得收取不合理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讲课费、主持费或变相收受好处费;
八、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九、不得借用学会平台与相关企业、组织、个人等存在利益输送;
十、不得违规使用学会经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以上要求,望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