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遴选办法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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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遴选工作,确保学术领导力与组织效能,根据《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二)热心学会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作风民主,具备开展分支机构工作的条件;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省内外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学术造诣深厚,能领导专业委员会开展学术交流、科研活动;

(四)所在单位为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团体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需在推荐时同步申请入会);

(五)年龄不超过60周岁(已退休人员不得参选);

在其他学会、协会相同专业已任职主任委员不参选;

(七)现任主任委员在任期内评选不合格者不参选;

    ()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五年未受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第四条  候选人推荐:

(一)候选人产生:学会秘书处推荐、已批准设置专业委员会发起人或换届筹备组提出申请,公开招募。

(二)材料提交:候选人需填写《主任委员推荐表》,提供职称证书、学术成果证明、单位团体会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第五条  资格初审:

由学会对候选人资质进行审核,重点核查职称、单位团体会员资格及年龄等条件,形成初审名单。

第六条  专家评议:

(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通过初审者进行综合评议;

(二)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成就、组织能力、行业影响力及既往参与学会工作情况。

第七条  评议结果提交会长办公会审定

    第 本办法由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表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


是否会员


从事专业


所在科室


电子邮箱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主要简历


主要学术成就(论文著作、科研成果)


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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