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青年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学术活动,根据《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和《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青年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年委员会)是为发现和培养青年人才,由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设置的内部学术组织,接受分支机构领导,在其部署下开展学术活动。
第三条 青年委员会的宗旨是:在分支机构的领导下,推动本专业青年医药科研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中西医临床、教育、科研和科普工作之间的协作,促进青年医学工作者健康成长。
第四条 青年委员会须遵守学会及其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另制定章程,不刻制印章,不单独设立网站,不使用单独的标识;对外开展活动时,须经分支机构批准并以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XX分支机构青年委员会的名义进行。
第五条 青年委员会的青年委员
一、条件:
1、为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会员;
2、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能联系和团结本学科科技工作者;
4、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5、年龄在45岁以下;
6、青年委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连任不超过三届。
二、产生程序
青年委员会成立或换届时,由各市(区)中西医结合学 会和相关单位推荐青年委员候选人。候选人须在填写申请表格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学会办公室,由学会同分支机构确定青年委员名单,青年委员会的青年委员由45~70人组成,青年委员由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统一颁发证书。
第六条 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1、青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2~3人,可聘任秘书1名。
2、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分支机构成立或换届时选举产生,并为所在分支机构副主任委员。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应为所在专业委员会委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级职称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青年委员会委员产生后,由学会同分支机构商定本届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职数及候选人,经民主选举确定副主任委员人选,并报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备案。
4、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陕西省中西医
结合学会统一颁发证书。
第七条 任期
青年委员会每届四年;青年委员会换届调整工作,一般应在分支机构换届改选半年内完成。主任委员的任期原则上 为一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副主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三届。
第八条 青年委员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在分支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活动,如专题学术研讨会等,并组织青年委员参加本专科学术会议。
第九条 青年委员会的年度活动计划,须经分支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学会办公室,列入学会年度计划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青年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
内容包括:按照分支机构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检查和评估工作完成情况,讨论青年委员会委员提出的议案等。青年委员会全体会议如需作出决议,须有三分之二青年委员到会,并有出席者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青年委员不能到会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会或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青年委员会主任委员须在青年委员会工作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发会议纪要,并上报分支机构和抄报学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管理办法解释
权归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附件1:
关于XXX专业委员会成立青年委员会的申请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 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发展扩大学术影响, 专业委员会申请成立青年委员会,请学会批准。
主任委员(签字):
青委会主委(签字):
××××专业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2: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 | |||||||
是否会员 | 从事(病)专业 | 所在科室 | |||||||
电子邮箱 | 行政职务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主要简历 | |||||||||
主要学术成就(论文著作、科研成果) | |||||||||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务于XX年X月X日前报送省学会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A座0809室 电话:029-873754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