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关于规范信息发布的规定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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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根据省委舆情管理的相关精神,现制定以下规定:

一、全体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做到“四个自信”,切实增强辨别是非能力,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规范发布信息。

二、专业委员会内部信息发布交流由主委负责审定;凡对外发布与学会和专委会相关的信息(包括各类活动),一律要在专委会审核基础上,报学会审定后发布。

三、学会会员及工作人员不得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以及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发布、转发、传播没有权威来源的图文、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对网络传播的图文和视频、音频要仔细甄别、理智分析,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未经证实的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学会会员及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微博、微信、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及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学会公众号及各类新媒体平台要严格遵守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

六、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凡涉及国家机密、部门秘密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七、未经学会授权批准,不得以学会名义接受媒体采访,包括视频采访、电话采访等。

请各专业委员会和全体会员及学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信息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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